宜保简介
联系我们
保函服务
常见问题
行业新闻
在线留言
时间:2020-10-10 点击:2313次
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工程质量担保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之内,这时履约担保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单独出具工程质量保函,并在工程完成后以此来替换履约担保,使工程质量担保有效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