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签:投标保函保函政策 投标保函新政出台,为企业减负注入新功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2019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助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经营瓶颈和难题,历经半年多时间的市场调研,2020年3月4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银保监局以及省直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投标保函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招标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以投标保函为主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并对投标保函的主体范围、应用形式、监督执法等做出明确要求。工程担保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资本负担,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经营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近年来,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管理服务改革,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和交易大数据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下发文件,鼓励以担保取代现金保证金,降低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轻负担提供有效方式。
山西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指具有法定资格的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担保书、担保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担保的各种支付方式,不得以招标担保的形式限制投标担保的支付。,不得限制投标人选择的金融机构和工程担保公司办理招标担保。
一方面丰富了投标保证的形式,使得投标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方法。另一方面,促进了全省金融机构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使企业能够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招投标市场化进程。通知特别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电子担保。
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和省银监局了解到,电子担保符合互联网加招标采购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实现了快速简便启动、可追溯验证、投标人和投标人有效信息安全的目标要求,真正做到了企业少跑腿多信息。
在这两个方面,山西省部分进行金融服务机构可以积极社会实践,遵从市场自主、企业员工自愿、合法行为规范、责任明晰、直通直联的原则,打通了各个招投标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平台直连办理保函系统的通道,为降低生产企业内部资金负担,提高我国企业的办事效率,确保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顺利升级研究提供了支持;为发展农村信用经济、激发学生市场活力等方面问题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金融政策工具。